支付劳务报酬,怎么可以少交税?

2020年08月06日 15:13发布 河南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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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经常让人头疼的就是经常要给一些施工人员发工资,但是一劳务报酬的方式交个税,税金实在是太高了,那么“公司支付给包工队的劳务费,如何合理合法做到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
“xx房地产开发企业把一部分的施工业务分包给了一个10人的工程队,需要给他们结算工程款50万元,公司需要包工头给他们开具票,如果包工头到税务局代开出票,税务局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而是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写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予以扣缴或者代扣代缴,按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在预扣预缴环节,劳务费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所示:
像这种工程款50万需要缴纳的税款
计算过程如下:
预扣个人所得税=50万×(1-20%)×40%-7000=15.3万元
那有没有办法少扣点个人所得税?想解决问题,办法总是有的。
营改增之后和新的个人所得税实施以来,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企业的业务往来拒绝与个人合作,原因是与个人合作的业务,在税务局代开来的发票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税负过高,个人不愿意让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了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政策倒逼企业和个人,选择改变原有业务承接模式,很多企业就明确规定,所有的业务往来拒绝与个人合作,这么一来,为了做成生意,很多个人便纷纷成立了个体户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业务。
政策优势
那么,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包工头,建议去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或者临时税务登记证,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无需缴纳增值税,同时也不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强烈建议所有的企业,如果经常发生的业务,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自行给给公司开票,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劳务费代开发票,预扣个税税负过高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双方的业务合作,实现双方共赢的效果。
详询微信公众号《税收小沫》
(现在我们园区开可以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
需要交的税:
增值税:1%(2020.12.31日前)
附加税:0.06%
个人经营所得税:0.5%
票面综合税率:1.56%
优势:方便快捷,不需要办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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