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注册公司享受优惠政策应该注意的几点!

2020年08月07日 11:30发布 湖北 襄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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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各种优惠政策的实施,很多的朋友选择注册公司自己当老板,这几天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注册前考虑的几个误区要点,大家可以看一下。
偏向于注册一人责任有限公司的朋友
有些朋友在初次创业的时候,为了从更好的掌控公司方面考虑,经常是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百分百控股。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中初创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不规范,很多老板都是通过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往往不能区分公司的财产和个人的财产。一人公司应主动证明公司财产是独立于个人财产,在涉及一人公司的诉讼纠纷中往往会把老板列为当事人,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无形扩大了股东的风险。建议初创企业不要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夫妻二人均注册为公司的股东
有些人在初次创业时,夫妻共同创业,往往将夫妻二人都注册为公司股东。现在大部分类型的公司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
对于出资期限的比较宽松,但是出资期限较长不等于出资,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而股东出资不到位时,债务人有权要求股东加速履行出资义务,此时夫妻都面临着履行出资的义务,对此风险由于夫妻双方都是股东往往不能进行有效的隔离,对家庭造成影响。
建议初创公司不要将夫妻双方都注册为公司股东,一方注册为公司股东即可,夫妻双方之间可以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约定股权份额协议。
认缴高额的注册资本
现在大部分公司都是采用的注册资本认缴制而非实缴制,但是认缴注册资本不等于不缴纳,只是附期限的缴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诺缴纳的注册资本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属于对公司负债,该项债务只是暂时在约定的期限内存在。
认缴注册资本到期后,如果认缴股东仍为缴纳的,对公司内部而言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部而言要在未缴纳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若是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这时股东认缴的出资义务会迅速到位,所有的认缴出资均需要公司出资到位,所以在认缴注册资本的时候要综合考虑。
在准备刚成立公司准备创业的时候,业务量在500万以内的可以选择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类似的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且在全国很多地区的个人独资企业都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分红税,按照应税所得率10%进行核定,国家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且不需要年度汇算清缴。
什么意思可能有的朋友还不太明白,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3%的情况下综合税率5%,比如业务量500万,那么需要缴纳25万的税金。若是成立有限公司,那么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就是125万,另外由公账转入私账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也就是75万,总共需要缴纳200万的税金。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本身就是一项减少税收压力的有效工具,缺少进项的公司同样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压力,公司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实体经营,享受园区内的政策,把缺少进项的业务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上面纳税,享受核定征收。有税收压力或是想了解核定征收的朋友可以交流详谈。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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