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全文附后),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可自行查阅)。
自10月10日起又有两个城市实行大额现金管理,进一步加强管理公转私问题,以下有8种情况可以合理的公转私。
试点的时间和地点:
试点时间2年,自2020年7月开始,河北省开始试点。2020年10月起,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始试点。
监管金额起点:
对公账户:管理账户起点均为50万元
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从通知的文件上来看,金额起点包括单笔,也包括多笔累计,累计期间为一个自然日。
如何监控资金: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其中大额的提取还需要预约。商业银行同时应将相关信息上报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由银行审批监控处理。
现金隐匿过账拆分等取巧行为不可行:
有的人会说超过10万才会被监控,我把金额拆分为小额不就行了?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会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交易信息共享:
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这个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前段时间已经看到有些地区开展税警银三方合作,通过监控纳税人银行账户,交由税务部门进行稽查。
现金实务可以追溯:
这一点对于一部分来说估计看到了是很头疼的,试点行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说白了就是,起点以上的成现金存取,每一张人民币实物的冠字号码要与存取业务信息相关联。比如说谁取的,什么时候取的,在哪儿取的,谁存的,在哪儿存的,什么时候存的。
特定地区特定行业的管理:
浙江省,侧重于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重点关注取现环节的真实性和后续的使用情况。
河北省,侧重于房地产行业,尤其是邢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深圳市,侧重于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以及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这个政策的意义,是为了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通过试点地区积累经验可能会面向全国推行。
想要公转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合理合法的转出:
1、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0万元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
2、情况二 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
3、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万元打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
4、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100万元打给股东个人,这10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20%股息红利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5、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授课老师的讲课费10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中,这1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税后报酬。
6、甲有限公司向个人采购一批物品,金额20万元,取得了自然人在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20万元货款转入自然人的个人卡中。
7、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10万元转入刘总个人卡中,这10万元用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8、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8万元转入王某个人卡中,这8万元用来支付王某的违约金、赔偿金。
其他的不说,咱说说如何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公转私,运用个人独资企业是目前很多企业都在操作的方式。在有总部经济招商的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当地的核定征收政策,不需要实体办公,按照开票额的10%进行核定,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3%增值税、0.18%的附加税、0.5%-2.19%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加上增值税的奖励扶持,综合税率在5%以下,且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
一般企业都是在税收园区成立某某工作室、某某中心形式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原公司的下游服务商,把业务分流到个人独资企业上面进行纳税,以此来减少主体公司的综合税负。特别是在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按1%征收的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及其明显,纳税后就可以以利润分配的形式直接转入法人的私人账户。
举个例子:比如一家保洁服务公司,有500万真实无进项业务。现在这家保洁服务公司在税收园区成立保洁服务中心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公司的下游服务商,用保洁服务中心来承接这500万业务,需要缴纳的税金是:
增值税:500/1.01*1%=4.95万
附加税:4.95*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1*10%*30%-4.05=11.1万(5%-35%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
合计:16.34万
这是一种通过税收政策合理合法减少税收压力的方式,年底缺少成本票的朋友不妨可以考虑考虑,不要冒险去违规操作了!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专业做税收政策,全国各大稳定税收园区政策源头对接,税务局委托代征、核定征收、股权转让、灵活用工、税收奖励扶持等,税收压力大的朋友可以联系我。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
注意!自2020年10月10日起大额现金管理公转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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