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账目上利润虚高,税收压力沉重如何合理合法解决?

2020年11月02日 16:02发布 河南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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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目前很多服务类型的行业,因行业性质,导致在发生实际业务后,无法取得有效票据,导致公司账目利润虚高不下,企业所得税压力持续增长。本来实际利润并没有这么高,虚高的账目利润就需要企业多缴纳税金,影响企业发展及老板最后的收益。
常见的建筑设计、软件研发、咨询服务等服务类型的行业,都是缺少进项成本税负压力重的行业,金税三期的上线实行,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白条入账、虚列工资、虚开票据等违规行为都受到严格监管,特别是虚开,每年都有此类案件发生,税务局对几类行业也是重点监管(商贸销售、劳务分包等)。
高利润服务行业,大部分成本来源是人员工资,而工资不能作为成本抵扣,税收压力大,这类公司想要合理合法解决税收问题,可以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
目前全国很多地区都在实行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在当地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园区内的核定征收政策,不需要在当地实体办公,以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核定后以利润分配转入法人私人账户,不需要缴纳分红分税,按照应税所得率10%核定,对应的五级累进制(5%-35%)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9%,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后的综合税率在5%以内,一年能解决的业务量在500万以内,500万在缴纳25万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的私人账户自由支配,并开具3%的专票。
以软件研发公司有500万无票业务为例,可以选择在河南税收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当地的核定征收政策,不需要在当地实体办公,以某某软件研发中心后缀命名,把一些没有进项的业务放到研发中心核定征收纳税,需要缴纳的税金如下: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万*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完税后有完税凭证,可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可开3个点专票抵扣)
或者是通过税务局委托代征的模式,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个人无法提供有效票据,可以通过税务局委托代征的模式,认定为个人为一个个体工商户,2020年按照1%的增值税、附加税0.06%、个税核定0.5%,完税凭证1.56%,一票一完税,但是只能开具增值税普票,给公司列支成本,企业缴纳完成上面的税金以后就不需要在缴纳其他税金了,第二年也不需要汇算清缴,经营所得税属于单独的一项个人的个税。
两种方式都可以解决企业缺少成本票导致利润虚高问题,年底税收压力大的朋友可以联系我,利用税收政策合理合法减少税收压力。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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